【公告】首都儿科研究所及附属儿童医院2023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首都儿科研究所     时间:2023-06-18 12:17:08

首都儿科研究所是从事儿科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和儿科药学研究的综合性研究机构,设有研究所、附属医院、制剂室和首儿药厂;承担儿科医疗、教学和科研以及儿童药物和制剂研发、生产任务。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是三级甲等综合性儿童医院,学科设置齐全。研究所和医院是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硕士学位和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点;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北京市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及《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21〕22号)规定,根据我所学科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进行2023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

一、招聘对象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博士后出站人员(2023年出站人员);符合岗位需求的社会人员。

二、基本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儿科医学事业;

(二)专业对口,具有与所聘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应聘人员入职前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接收;

(五)社会人员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报名截止到2023年6月19日。

(2)报名方式:登陆首都儿科研究所招聘系统(http://oa.shouer.com.cn:32188/#/login)进行简历投递。首次登陆系统请在线注册、维护简历、上传个人简历附件并选择岗位进行投递,每人限填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保证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

(二)资格审查

我所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岗位条件人员通知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者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笔试及面试

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30%、7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五、体检及公示

人力资源处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资格审查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人员信息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六、待遇

拟接收工作人员按照北京市和医院相关规定兑现待遇。

七、需说明事项

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者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者本人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八、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方式:010-85695701 刘老师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2号首都儿科研究所人力资源处

邮编:100020

编辑 | 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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